您的位置首页 > 传统教育 > 宗教文化
藏传佛教疑问解答120题
发布时间:2011-06-06 20:47:25  来源:网易博客  作者:多识•洛桑图丹琼排

  106、万法唯心这种观点能说得通吗?
  三界唯心是佛陀在《八椤伽经》中说的一句话。但对这句佛语的解释上中观论师和唯识论师有很大的分歧。中观家认为这句佛语是权变之说不了义,唯识家认为是究竟了义
  中观家为什么认为这句佛语是不了义呢?因为按了义角度解释,就要犯否定客观外境存在,堕入外道数论派神我说的邪见,但佛是遍知者,绝对不会犯这样的错误。因此,佛说这句话是针对外道造物主创世说的一种权变之说。佛说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三界并非神造,而是心造。”“心造就是业造,因为无心不会有业,业是虚妄意识操纵下的善恶和中性行为。唯识家认为,三界唯心这句话是究竟了义,并非权宜之说不了义。以佛陀的这句话为根据,建立了境空识有的唯识观。对三界唯识这句佛语有两种解释,一种是从发生学的角度解释此话,认为这句话是业创世说的同义语。欲界、色界、无色界的器世界和众生都是众生共同和各自的业力形成的,业是无明心支配下的行为,从业的发生根源上说主体是心,故说三界唯心。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解释,并不排除与意识相对的客观存在。另一种是从存在本质的角度上解释此语,认为三界的本质是观念性的存在,没有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前一种解释出于中观派,后一种解释出于唯识派。但对观念性存在中的观念,究竟是指集体观念还是个体观念呢?从经典唯识派的意向来看,是指众生的个体观念。例如在《菩提心疏》中说:虽然是一物,各见所不同,甲见为美色,乙见却相反。对同一事物,美丑各见不同的事实,是唯识派否定客观存在的主要论据,众生各见不同,也说明了唯识的,指的是众生个体的识,个体的观念,并非集体的共识共同观念。若承认众生共识共同观念,就不可能产生对同一对象美丑所见各不相同的情况,若众生有共识,对同一事物,大家所见相同,也就无法否定客观存在,因而,唯识说也就难以成立。但从承认客观存在的中观派看来,没有个体意识为基础的所谓集体意识共同意识是不存在的,把一切存在说成个体意识的反映和个体观念性存在也是与理相悖。不妨举个例子,例如说外境客观存在,仅仅是一个个体人的意识外观,或者观念性存在的话,那么,某甲未出生前和某甲死后,某甲所处的家庭环境和山河国土等是否存在呢?若存在,怎能说是某甲的意识外观或者某甲的观念性存在呢?如果说不存在,就等于说某甲死亡的同时,整个世界也毁灭了。这符合事实吗?难道某甲未出生之前,某甲的父母亲也不存在吗?如果说,众生的意识是同一个意识,某甲、某乙个体的存在与否并不影响共同观念世界的存在的话,也避免不了更大的违背事实的过错。假若众生是同一个意识的话,一人快乐,就该大家感到快乐,一人觉悟成佛,就该一切众生同时成佛,一人有杀人之心,众生都有了杀人之心。这符合实际情况吗?现在有些讲唯识的人说什么三界充满了我们的心除了我们的心,什么也不存在。这种说法离经典唯识论的观点更远,和外道数论派的神我观走到了一起。我们称这种唯识观为庸俗的唯心主义。因为,经典唯识论在唯识观的解说上有一套比较严密的思辨理论,有它解释得通的理由,但现在的庸俗唯心论就连自己也不能自圆其说,与经典唯识论不可同日而语。


  107、佛教中有占卜预测之术吗?
  佛教是古代东方文明的宝库,内容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占卜预测是古代人类历史文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在古代甲骨文和敦煌古藏文书简中发现了大量的占卜卦象记载和占卜方术。在藏传佛教中流传下来占卜术的书籍资料也很多,如甲骨卜、绳卜、线卜、骰子卜、飞禽走兽鸣声卜、数算、星算、命相黑算、地理风水观测、附体预测、历算等,种类名目甚多。正规的佛法中不提倡搞占卜之类的活动,但佛教对利乐众生的方便之法,随顺世俗,并不坚决反对。所以,各民族的佛教文化中有了各民族文化、习俗的物色。但佛教对世俗文化统统视为外学,与内学佛学有主次之分。

  108、有人说:细菌是下等植物。这话对吗?
  有情识的生物和无情识的植物在佛教中有严格的区别。佛经中说:人的肉体是八万四千微虫的房舍。微虫指的就是细菌。僧律中规定僧人食用的水,要经过纱布过滤,就是为了防止伤害水中微生物细菌。从现在克隆技术的成功来看,人的从体是八万四千微虫的房舍的佛语,应有新的解释。人体中的八万四千微虫,不单指人体内的细菌,也应包括精虫和人体细胞,因为佛经中的因陀罗网能预言亚原子领域的物质结构,微生物房舍人体论,同样可以看作是人体生物结构深部秘密的洞察预见。

  109、植物有生命,也有灵感吗?
  植物能生长,有生灭过程,与含识生命在表面上有某些相似点,但本质上完全不同。众生有意识,所以称有情,称含识生命,植物没有意识,不属于有情类。把花草树木归入有情类,宣扬花草树木有灵识,是典型的外道观点,佛教从来不承认这种观点。在《因明释量论》中对把植物视为有情类的邪教观点,进行了严厉的批驳。植物若有情识,植物就该轮回转世,植物应有迷悟,因为转世迷悟是有情众生的基本特征。主张植物有灵识的人,若能提供植物轮回转世,在迷在悟的有力论证,佛教界当改变以往的观点,若提不出有力的证据,仅凭神话、迷信和信口开河说植物有灵,是站不住脚的,对这类说法只能看作无稽之谈。

  110、有的法师说:杀蚊虫不算杀生。这话符合佛法吗?
  蚊蝇蛐虫蚂蚁,均属含识类微细生命,既然是含识类,杀害就犯杀生之罪,怎能以其微小而排除在含识之外?佛律杀生之罪分轻重,杀智性高,爱生意识强,死的痛苦重,体格大的有情罪过大,智性和爱生意识弱,死的痛苦小,体格小的罪过小。由于人的智性最高,爱生意识强烈,死的恐惧和痛苦深重,体格大,而且人身极难得,所以杀人罪最重,其次是牛马大象和大型的兽类、鱼类,再次是小动物、鸟类、鱼虾类,又次一等是蚊蝇、蛐虫、蚂蚁和微生物类。从人到微细生物,按智性和体格大小,分杀生的罪过轻重。杀牛羊的罪和杀蚊蝇之罪,虽罪有轻重,但积小成大,积少成多。因此,绝不能以罪小而忽略,更不能视为无罪。佛家律制,比丘出门行乞须持锡杖,锡杖的造形象征法理,杖头系十二个铁环,象征十二分教。持锡杖的最主要的作用,是走时响环琮作响,以响声驱散脚下的虫蚁,使其免遭踩踏;春夏秋冬,僧房点灯照明,规定要罩纱罩;饮生水,要经过袋过滤,这都是为了防止蚊蝇、蛐虫受害。虽然这些是小事,但从这类小事上充分体现了佛教的平等慈悲性。

  111、有人说:阅经不应深究经义。此说有道理吗?
  诵经阅经最主要的作用是为了从经典范得智慧受到教益,这也是佛教要起到的作用。因此,诵阅经典时,必须全神贯住,思想集中,字字句句,领略思考,拨亮慧灯,驱散无明。思想集中,全神贯注经义是修定,领略思考经义是修慧,通过阅读经典,获得定慧成就,这才是诵经的真正利益。佛经中说了解一句经义,胜诵十万卷,怎能提倡阅经不应深究经义呢?诵佛经,闻佛名众生获益,真实不妄,但闻佛经获益的益处,主要是闻声达义,获得正见,绝不是另外的什么加持力。对只会诵经,不懂经义的低层次诵经者来说,除了周围的有形和无形的众生获得教益而外,对诵经者自己,可以获得抑制散乱心,抑制烦恼心的禅定成就,但若不思经义,不解经义,无法得到智慧成就。修定的目的是为了生慧,若不修智慧而单独修不思不想的禅定,与外道邪禅还有什么区别呢?故阅经不应深究经义之说是十分错误的。

  112、有人说:三法印乃小乘,大乘只一法印。这话对吗?
  法印如皇帝的印信,表示一种不变的原则和绝对的权威。在佛教中有一法印,三法印,四法印的说法。一法印指万法性空的空性法印,藏传佛教中的大手印,也指此意。四法印是:诸行无常印、有漏皆苦印、诸法无我印、涅槃寂静印。三法印,是将四法印中的前二印合而为一称诸行无常印,加上诸法无我印,涅槃寂静印,共称三法印。密法中的法印四印等有不同的含义。但在显宗经典中出现的法印,不出上述诸类。
  在佛经《律经》中有三法印,但以此断定三法印是小乘教的是十分错误的说法。在印勒的《大乘经庄严论》中,明确提出四法印并对四法印义作了详细的论述。历代大乘佛教善知识,都将四法印看作区别佛教和外道门的最主要的判断根据,即凡承认四法印者为佛教徒,不承认四法印者为外教徒。所谓的一法印性空法印,和四法印中的诸法无我印意义相同。如果说,大乘佛教只承认一印而不承认其它三印的话,就等于说大乘教不承认诸行无常苦谛,不承认涅槃灭谛。不承认四谛,也能算佛教吗?所以,所谓三法印乃小乘,大乘只有一法印的说法,既无佛经根据,也违背一切大乘经论,纯属胡说。

  113、既然诸佛依法成佛,那么最先佛依什么法成佛?
  依法成佛,佛又说法,无法众生成不了佛,无佛众生也说不了法。佛生于法,因此,将般若法称作佛母。诸佛出世,第一大事是说法,因此,法生于佛。佛法,虽然是佛说,但不是某一个佛的发明创造,而是三世一切如来之法。佛法从本质上说,是万法本具法性的揭露显观,因此在《金刚能断般若经》中说:无论佛出世与否,万法的法性不变。法性是终极真理,佛只是终极真理的发现者。
  在佛号中称第一佛者,有文殊、普贤、时轮等,贤劫第一佛是灭世佛。但这些第一佛并非最初第一佛。文殊之被称为第一佛是从智慧第一的角度说的,普贤之被称为第一佛是从愿行第一的角度来说的,时轮之被称为第一佛是从持金刚本初佛的角度说的,灭世佛被称为第一佛是从贤劫千佛的首佛说的,但并非最初第一佛。从逻辑上说,找不到第一佛,也就和找不到第一个人一样。佛生于法,法由佛说,若有第一佛,此第一佛之前有没有佛法呢?若无佛法,这第一佛无从生出,若有法,必有说法之佛,因此,这第一佛便不能成立。其次,佛与众生是相对的存在,众生无始无终,因此,佛也无始无终。若众生有始,第一个众生将成为无因的众生,这在逻辑上也是说不通的。众生从总体而言是无始无终,流转不息,从众生的个体而言是无始无终,若个体的众生无有终,众生成佛的理论便无法成立。

  114、有人说:烦恼是菩提烦恼是佛法。此话有道理吗?
  烦恼是菩提的说法有经典根据,有合理的解释,烦恼是佛法这话闻所未闻。这话本身与理不通,具有严重的错误。
  关于烦恼是菩提这句话,在弥勒《大乘经庄严论》中有合理的解释。菩提是觉悟之意,与无明烦恼相对立,有无明烦恼者为众生,破除无明烦恼者为菩提菩提是觉悟,烦恼是迷暗菩提烦恼中间只有一念之差,迷时现烦恼,觉时化菩提。这也是像空有一样,对迷者是有,对觉者,空有是迷悟之差,并非自性差别。但这并不是说,烦恼和菩提性质一样,如果那样理解就是大错特错。只是说同样的烦恼,对迷中众生来说是病源苦根,是巨毒,但烦恼对觉悟的佛菩萨来说,已起不到中毒危害作用,虽身处世间烦恼之中,也如白莲出泥不染,但并不是烦恼从本质上变成了觉慧。对此问题,若理解不当,就会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错误。至于烦恼是佛法纯属谬论。佛法如阳光,烦恼如黑暗,学佛就是用佛法的阳光,驱散心中的烦恼黑暗。烦恼是佛法,犹如说黑暗是光明,这能说得通吗?如果烦恼是佛法的话,世间充满烦恼,世人有的是烦恼,一切愚昧无知,罪过深重的众生不都是佛了吗?何必要佛法?把烦恼当佛法的人,也肯定把地狱看作天堂了。对佛法的宣传没有比这更错误的说法。

  115、有人说:大乘佛教属后人伪造。此话有道理吗?
  这纯属顺世外道及其追随者极力贬低大乘佛教的一种毫无根据的说法。
  一、正如弥勒《大乘经庄严论》中所说那样,大乘经和小乘经是同一时期说的。如佛祖示现成佛后不久,就在灵鹫山对菩萨众和大迦叶等声闻弟子宣讲了《般若十万颂》等般若部经典,临终前讲了《大涅槃经》。《般若经》是大乘佛法的核心,也是大乘佛教的总纲,可以说离开《般若》便没有什么大乘佛法。并且,任何人都提不出《般若》与《律经》、《四谛经》非同时说的任何反证。
  二、佛陀的三乘思想是统一的体系,无法截然分开,不但在大乘经典中包含小乘的思想体系,而且被视为纯小乘经典的《四谛经》、《十二因缘经》、《律经》中也包含着佛法的大小乘整体思想,如四法印缘起性空等学说在大小乘经典中只有详略之分,没有有无之别。对此问题,历代大乘论师早有定论。
  三、从理解的角度讲,无法否认大小乘思想同时产生,同时存在。首先,佛陀和菩萨这个名称,佛陀在世时是否存在?若不存在,佛陀对众声闻弟子以什么身份说法?以什么身份制律授戒?若一开始就有佛陀”“菩萨的名称,声闻众弟子不会不知道,佛陀菩萨不是小乘的果位,小乘的圣人,不会不知道如何成为菩萨?如何成为佛?如果说那些声闻罗汉弟子,连佛菩萨的来历都不知道,恐怕不合情理,是小看他们的智慧觉悟。若说了解佛陀、菩萨的名称含义和来历,佛菩萨是大乘佛法的代表,是大乘的道位和果位圣人的名称,怎能说不知道大乘法?怎能说声闻不知大乘法?其次,小乘阿罗汉,若不知有佛菩萨,不知有大乘法,与破除三界无明烦恼的阿罗汉的智力层次相符吗?如经中所说,大小乘道人,智慧上无差别,只是大悲心和发心上的差别。小乘罗汉的智力层次与七地菩萨相等。因此,小乘声闻阿罗汉,不知有大乘法之说如何能解释通?且声闻之名由亲闻佛法而得,若未闻佛说大乘法,声闻如何得知大乘法的呢?那些宣扬大乘法非佛亲说的外道学人,应对这些问题,做出合乎逻辑的解释。

  116、有人说:佛只有法身说法,报身、应化身就不了法。这话有道理吗?
  这是违背大乘教理的说法,说这种话的人肯定对佛法教理一窍不通。若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法身指什么?报身、应身指什么?在弥勒《般若现观庄严论》和《大乘经庄严论》中对佛的四身的定义、性质、作用和形成因缘都有详细的解说。《大乘经庄严论》也是法相唯识的最主要经论,讲唯识的恐怕也难以超出这个四身理论的框架。佛的法身一指二净断德,一指智慧法身。二净本净和始净,即破除二障的无生寂灭境界,这与法界空性相同,无任何作用,只是心性本寂之相。佛的四身中唯有这法性身才是恒常身。智慧法身指的是佛的慈悲和智慧。《现观庄严论》中,智慧法身分类共有二十一类。都是说的悲智属性。以上法身都是无形的。报身是修福德获得圆满,常住色究竟天,只有十地菩萨才能看得到的妙色身。应身是从报身化出的无量化身。报身如太阳,化身如阳光。报身应身都是色身,都是续流不断之身。法身是佛的自利身,是佛的断证功德,报、化身是利他身,是佛的说法、度众的主体。凡人的色体和心,成佛时分别化为色身和法身,人做工作,离不开思想智慧,但思想智慧本身做不了工作,做工作还要靠有形的身体和语言,佛为什么要报、化身呢?因为法身是无形无口,说不了法,说法必须靠报、化两种色身。因此,才把佛的报、化身称作利他身、他用身。懂得这个道理后,就会知道,所谓法身说法,报化身不说法的错误。

  117、有人说:法由心造,心即是法,佛由心作,心也是佛。这话有道理吗?
  这是一种经不起分析考究的说法。首先法由心造这句话是唯识派的观点,并非佛家的共同观点,这句话若从字面义理解,就会陷入种种矛盾。(请见前106问)法由心造、心就是法的说法,更是逻辑错误。法由心造因此心就是法,这种说法如说人造房子,房子就是人;人修路,路就是人一样,能说得通吗?是能感能知的意识,除了心法还有色法和不相应法,能认识山河大地,但不是山河大地,即使是把外境客观存在看作主观熏习物质意识外现的经典唯识论,也不会犯这样的逻辑矛盾。佛由心作,心也是佛的说法,同样是错误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心作,因为发心、修行都离不开心的作用,但心也是佛这句话是说不通的。如果说心是佛的话,六道众生都有心,六道众生不都成了了?学佛还干什么?有佛心、魔心,但心本体既不是佛,也不是魔。如果心的本性是的话,就没有众生,就不必要修佛;如果心的本性是的话,学修也改变不了本性,学佛也等于白学。佛心的真正的含义指的是心的可塑性,说人经过学习心可以变好,可以成佛。这就是说,玉经过雕琢,可以变成珍贵的玉器。但不能说:玉就是玉器,玉就是玉佛。这中间是有很大的差别的。佛法是建立在理性思辨基础上的精细智慧,不能随意乱说。

  118、藏传佛教有中阴成佛之说,但有人说那是胡说,你对此有何看法?
  中阴成佛即身成佛是无上密特有的说法,显宗没有这种说法。少见多怪,不知佛法中有中阴成佛之说,并不奇怪。但把自己不了解,没有听说过的一律作为胡说,至少是一种孤陋寡闻的表现。凡成佛离不了两种情况,或者活着成佛,或者死后成佛,不可能有第三种情况。死亡心只有一刹那,如电断灯灭,然后进入中阴。中阴成佛指的是在熟练掌握和控制死亡和中阴生命规律的基础上,将中阴身转化为佛身的一种特殊修证法。在死亡过程中粗分意识消失,最细分意识显现之际,是转识成智的绝妙机会。这类妙法,正是密法成为无价之宝的珍贵处,学显的人知此类密法,正说明他们没有得见如来家珍的缘分。

  119、有人说:佛教是向往来世,不重视现实的消极宗教。这话是否有道理?
  这是外人对佛教缺乏了解的不适当的评价。
  一、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佛教是立足现实,追求长远的一种高瞻远瞩的智慧性宗教。佛教的目标体系有世间和出世两类。世间目标是脱离畜牲、饿鬼、地狱三恶道,争取转世人天二道和人天之中的富贵、快乐的人天之身。出世目标又分无苦无涅槃和成佛两种。佛教是因果论者,任何一种目标都是建立在实实在在因缘基础上的,也就是说来世的优胜转世和解脱成佛的目标都是建立在今生今世的道德行为基础上的。信教徒的一切行善利众的道德行为目的虽然是为了来世的幸福和永远离苦得乐,但善行道德本身影响到今生今世的生活行为。如利众行为,目的虽然是来世的幸福,但行为本身对现实社会和众生有利,也与行为人本身有利,如行善利众之人,在生活中倍受人们的尊敬爱戴。只关心眼前利益的近视眼,目光短浅,缺乏长远的目标,因此也处理不好眼前的事情,如为眼前的经济利益,疯狂地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为人类生存带来长远的危害和不相信死后的善恶报应而肆无忌惮地进行危害人类社会的犯罪行为等都是愚昧短见的现实例子。目光远大的人,为长远利益着想,会放弃眼前利益,佛教徒为来世和永世的幸福,为众生的幸福,淡化和放弃自己眼前的利益,正是佛教伟大的价值观的体现。对人类社会生存发展有益无害的价值观念被视为消极的话,那么什么是积极的呢?难道像野兽似地残酷争夺生存空间,不择手段地在名利场上进行竞争,才是值得提倡的积极的价值观吗?善恶、是非颠倒到如此地步时,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120、学佛以心为本的说法和万法唯心的说法,意思是否相同?
  以心为本万法唯心含义完全不同。
  学佛以心为本是佛教界各派的同一观点,而万法唯心只是唯识派一家的观点。
  以心为本的观点,并不排除思想意识以外的一切的法,即客观世界的存在,但万法唯心的观点,排除了除思想意识以外的一切客观存在,即境空识有。因此,不能把这两种说法混为一谈。佛教从本质上来说,是以脱苦得乐去染还净为终极目标的一种意识形态体系。是思想感受,是心性的状态。因此上说,学佛的根本是。又因,生命流转的本质是苦,受苦根源是烦恼和造业行为,而烦恼是受染心的心理活动表现,造业行为是受思想意识支配的身言活动。二者又离不开,学佛修行的根本是修心。因为,心明才能分辨是非善恶,心善才会弃恶扬善,心诚才能精进学修,心慈才能利乐众生。入定是散乱心的排出,见性是心智功能的质变。神通是定心的功能,成佛是两种菩提心的结果。事事处处离不开心,受心的影响,所以说,修佛以心为本以心为本这句话只是点明了心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并没有否定心法以外的色法不相应法无为法的客观存在。但万物唯心指的是哲学上一种见解。这种观点认为一切外境事物都是思想意识中的境识的显现,犹如梦中境物,心物无二。正宗的唯识论,对境空识有,识境无二等有一套比较严密的思辨方法。不像当今的庸俗的唯心说那样,公然否定客观事物的存在,把山河大地都说成是自己心识的显现。这种观点不但违背科学,就连佛教中的中观、经论派、毗婆沙派都不予承认。这种观点,经不起考察辩论,只是对那些无理性思辨能力的普通信徒,故弄玄虚地说说而已,若略做考察,便见漏洞百出。
  完稿于1995年5月12日,兰州

 

 

 

支持
返回首页
返回
推荐文章
最近更新
阅读排行
 

Copyright © 2005 - 2018 Teducn.com
E-mail:gangjian_xn@hotmail.com
phone:18997245213

网站内容版权属于中国藏族教育网所有
信箱:gangjian_xn@hotmail.com
联系电话:18997245213 QQ:89457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