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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11-04-08 15:28:07  来源:http://www.moa.gov.cn/  作者:

第八章 人才强省与科技创新

  积极推进科教兴青和人才强省战略,全面落实我省中长期人才、科技规划纲要,加强人才队伍和创新型青海建设,全面提高科技整体实力和产业技术水平,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和科技基础。

第一节 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贯彻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开放融入、盘活资源的指导方针,加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全面组织实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创业工程,努力建设一支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富有创新能力的人才队伍。完善有利于激励人才脱颖而出的引才、选才和薪酬制度,科学合理地使用好现有人才,突出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科研与教育的有机结合,加快形成知识教育与创新精神相结合,省内培养和国内外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力度,有计划、分层次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吸引国内外科研院所在青设立研发机构,支持我省研发机构和人员广泛参与国内外科技联合攻关,制定并实施好对口支援人才规划,全方位、多形式、大力度地推进创新队伍建设。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住、但求常来"的原则,继续完善柔性引才机制,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使青海成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乐土。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创新文化,营造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形成勇于创新、尊重创新、宽容创新、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着力改善人才生活环境,解决人才居住、子女就学等后顾之忧。

第二节 科技创新

  破解技术瓶颈制约,推动重点产业快速发展。把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放在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出位置,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中心环节,瞄准未来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增加研发投入,设立重大科技专项,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增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努力在新能源、新材料、高原医学、高原生物等领域取得科技竞争新优势。开展复杂难采矿床开采、多金属矿分离、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以及采选过程智能控制技术研发,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抓好金属镁、金属锶、氧化锌、镁合金、铝合金、铜合金、特钢等生产工艺和技术研发,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实施好国家"863"计划*磷酸铁锂产业化等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抓好硅材料节能环保工艺技术、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技术引进与再创新,突破新能源开发应用技术瓶颈。开展数控机床、数显量具、汽车专用成套设备以及大型液压锻造设备等技术研发和引进,增强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开展动植物有效成份分离提取合成技术、新特药研发,推动生物产业快速发展。针对高原农作物培育和综合开发应用,重点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发掘保存与创新、病虫害防治、农产品精深加工、农牧业信息化、技术集成与产业化等方面开发研究。

  健全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引导和支持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依托循环经济试验区、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组建一批初具规模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充分发挥大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领军作用,支持建设科技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发中心,鼓励建立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参与的多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重大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科技研发支出比重,分期分批组织科技攻关专项。鼓励上市企业通过定向增发股票等方式筹集技术研发资金,设立创新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风险投资,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资金、企业研发资金、金融资金以及配套政策共同支持科技创新的新机制。

第九章 改革开放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基本消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形成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四个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深化改革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努力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大力培育市场主体。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编制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重要基础设施,参与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特色经济发展,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投、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大力培育创业文化、完善创业体系,深入推动民众创业战略,支持各类创业者发展壮大。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推行限时审批,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推进政企分开,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大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问责制,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充分体现科学发展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用人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形成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形成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监管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三、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创新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公立医院运营模式,妥善处理公立医院公益性与提高效率的关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出版发行单位转企改制和兼并重组,进一步深化文艺院团改革,推动广播电视制播分离,组建广电传媒集团。创新科技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运行效率。

  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加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稳步推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建立完善促进藏区发展、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的财税体制和政策体系,形成有利于东部城市群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提高优惠政策的配套性和协调性。稳妥推进资源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改革。健全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普惠金融和县域金融发展,深化农信社改革,在稳定县域法人机构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法人社改制为农商合作银行。加快培植新的地方金融机构,探索设立地方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形成金融业多元发展新局面。

  五、农村牧区改革

  继续推进青南地区农牧区综合改革,巩固改革成果。稳定和完善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使用权流转办法。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和收益物权。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牧区。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健全重点公益林生态补偿机制,继续推进林改带动公益林家庭合同制管护等具有青海特色的林权制度改革。深化水管体制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六、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类价格关系,推进形成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资源要素市场,促进资源产权的自由流动和资源产品的合理配置。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推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和企业用电峰谷电价制度。推动形成合理输配电价机制,疏导电价矛盾。完善油价与运价联动、煤电价格联动、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机制。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积极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逐步实行用热计量收费制度。全面落实污染者付费原则,提高排污费征收率。改革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适度提高垃圾处理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水平。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

第二节 扩大开放

  一、推进招商引资

  紧紧围绕循环经济、高新技术产业、特色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强化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作用,以大项目、大投入、好资源、选好商为理念,进行定向招商,推进整体招商,鼓励以商引商、中介招商,拓展招商领域,提高招商质量。积极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吸引中央企业、跨国公司和优势民企来我省发展,放手引进具有资金、品牌、技术、管理等优势的各类企业,真正引进一批能够促进青海优势资源、特色产业与东部地区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对接的战略投资者、大型企业集团,迅速扩大全省市场主体的规模,实现我省和东中部地区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多方式、多渠道吸引外资。进一步加强与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扩大使用外国政府贷款规模。加大智力和技术的引进力度,促进我省利用外资从引进资金为主向引进资金技术管理并重转变,从引进粗加工项目向精深加工综合利用转变。加强对外宣传,精心组织好"青洽会"、藏毯国际展览会、国际清真食品用品展览会等大型会展经贸活动,积极打造会展国际品牌。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为投资者提供主动优质服务。

  二、扩大对外贸易

  立足服务全省结构调整的战略方向,把扩大进出口与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不断提高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优化进出口主体结构、产品结构、贸易结构和市场结构,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稳定农畜产品、机电等传统出口产品,积极扩大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纺织等产品出口,提高出口商品档次和附加值。扩大省内急需的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及重要原材料进口。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服务支持体系,加快建设平安临空保税区,积极做好西宁口岸建设和管理工作,实现海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的贸易便利化。到2015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2亿美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

  三、加强对外联合协作

  加快兰西经济区发展,推进黄河上游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强与周边省区在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旅游等多方面的联合协作。依托西藏、新疆边境口岸扩大对外贸易,在向西开放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支持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走出去,到省外、境外投资兴业,拓展发展空间,全面提升我省对外开放水平。"十二五"期间引进省外、境外资金年均分别增长20%10%

  四、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扶持政策,主动加强与对口支援省市、国家部委及中央企业的联系和沟通,规划建设管理好援青项目,积极做好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交流,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和内生动力。搭建与对口支援地区在产业发展、技术合作、干部教育等方面的合作平台,构建互利共赢的长效机制,推动援青工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

第十章 规划实施

  本规划经过全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要举全省之力,集全民之智,实现未来五年发展宏伟蓝图。

第一节 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

  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级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制环境,打破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与政府战略意图相一致。

  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对全省人民的承诺。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公共服务特别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主要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二、强化政策措施统筹协调

  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重大举措的统筹协调,注重落实政策与推进重大举措的衔接配合。按照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重点投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牧业农牧区、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

  三、完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完善有利于推动"四个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监测评估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加强服务业、节能减排、劳动就业、收入分配、房地产等薄弱环节统计工作,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规划主管部门要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省政府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省政府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进行修订时,要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二节 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编制程序,健全责任明确、分类实施、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

  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一批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省级重点专项规划,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

  地区规划要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区域特色。要做好地区规划与本规划明确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协调,特别是要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地区规划与本规划总体要求不一致的,应在地区年度计划中做出相应调整。

  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指标应当设置年度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年度计划报告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全省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胜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和任务,全面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注释:

  六纵:乐都大武、张掖河南、西宁甘孜、祁连昌都、敦煌囊谦、冷湖黄瓜梁;

  九横:兰州二指哈拉山口、武威茫崖、民和拉萨、临夏刚察、临夏共和、阿坝茫崖、班玛曲麻莱、玉树沱沱河、玉树那曲;

  二十联:大通河西宁、西宁大环线、民和循化、夏河贵德、三塔拉黄沙头、泽库肃南、河南玛曲、甘德久治、久治若尔盖、久治甘孜、青石嘴木里、民和青海湖羊场、共和青海湖、黑马河大水桥、察汗诺德令哈、乌兰都兰、德令哈都兰、冷湖大柴旦、马海乌图美仁、清水河曲麻莱。

  一主:西宁曹家堡机场;

  八辅:格尔木、德令哈、玉树、大武、花土沟、祁连、青海湖、久治(甘德)

  指使用高速宽带无线技术覆盖城市行政区域,向公众提供利用无线终端或无线技术获取信息的服务,提供随时随地接入和速度更快的无线网络。是城市信息化和现代化的一项基础设施,也是衡量城市运行效率、信息化程度以及竞争水平的重要标志。

  是指通过通信网络、宽带IP网络和数字电视网络等手段,应用现代的通信、信号处理、智能仿真、网络、计算机和多媒体等技术,整合全省各领域的信息资源,建立全省电子政府、电子商务、电子社区,实现全省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全面信息化和智能化。

  商务部2005年启动,通过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

  即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是以政府为主导,以信息技术、生物和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资源环境技术、海洋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现代交通技术、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等为研究目标的国家基础性研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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